公司再擔保業務分為分險型再擔保、增信型再擔保兩類,其中分險型再擔保包括國擔再擔保和限額再擔保兩類。
1.分險型再擔保:是指公司旨在為擔保、再擔保機構分險,按約定責任比例為擔保、再擔保機構的擔保或再擔保項目提供代償補償的一種擔保方式。當已納入再擔保范圍的擔保或再擔保項目觸發代償條件時,擔保、再擔保機構按約定履行了代償義務,公司依照再擔保合同的約定條件承擔代償補償責任。
國擔再擔保業務是指公司為擔保、再擔保機構符合公司國家融資擔保基金業務條件的擔保或再擔保項目分險,并按約定比例承擔再擔保責任的再擔保業務。
限額再擔保業務是指公司為擔保、再擔保機構的擔保或再擔保項目分險,在限定比例內承擔再擔保責任的再擔保業務。
在分險業務模式項下,公司可結合各級政府、金融機構、擔保機構或其他企業等需求,設計專項產品,實行差異化合作,并按公司決策程序報批。
2.增信型再擔保:是指公司旨在為擔保、再擔保機構增信,為其項目提供再次擔保并承擔補充代償責任的一種再擔保方式。當納入再擔保范圍的擔保或再擔保項目觸發代償條件時,擔保、再擔保機構不能履行全部代償義務,且擔保受益人已依法窮盡追償手段仍不能受償的,公司根據再擔保合同約定向擔保受益人承擔補充代償義務。